8月9日,平定县质监局执法人员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送到了平定县江南蛋糕店、金凤馒头店、平定县福旺食品店等食品加工店负责人的手中。这是我市发放的首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
当天上午,执法人员首先来到平定县江南蛋糕店的生产加工点,对加工点的环境卫生、进货台账、原材料生产合格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进行了检查。据江南蛋糕店负责人介绍,质监执法人员曾多次对蛋糕店生产加工点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江南蛋糕店根据整改意见,增加了防鼠板、紫外线消毒、洗涤池等卫生设施。经过仔细核查,执法人员认为该蛋糕店达到了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标准要求,符合许可证发放条件。同时,执法人员要求蛋糕店取得许可证后要严格按照标准执行。今后,质监部门将定期对取得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检查。
4月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山西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阳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实施细则》规定,纳入发证目录的十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只要达到质量安全标准均可以领取生产许可证。
《实施细则》出台后,各级质监部门全面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摸底调查工作,并组织食品加工经营者参加了安全质量标准培训会。我市多家食品加工小作坊积极参加培训、开展自查自纠并提交了许可证申请书。质监部门对提交申请的食品加工小作坊逐一进行了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场地要求、生产加工运输贮存要求、生产加工人员要求、原辅材料要求、产品质量要求、计量要求等7部分26个核查项目。经审核,平定县6家食品加工小作坊率先达到质量安全标准取得了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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