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注销“准生证”企业多分布在城乡接合部
近日,省质监局发布了关于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对外通报了我省食品“准生证”注销情况。
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我省共注销了1578家企业1737张食品生产许可证,被注销企业大多分布在城乡接合部地区,这些企业生产规模并不大,涉及的食品类别主要为:膨化食品、水产品、调味料和大米等。
其中,沈阳有220余张食品生产许可证被注销,被“注销”食品类别近三成为膨化食品。
沈阳一家食品企业负责人曾向记者表示,过去在城乡接合部区域内搞一个无证的食品加工点,租房和开工成本相当低,生产设备和生产原料极其廉价,不仅有“工厂”,而且有市场。
在其看来,近年来,分布在城乡接合部的作坊式小食品企业数量明显减少,企业逐渐向规模化发展,此次食品“准生证”注销动态变化,折射出食品行业正逐步走向规范。
没了“准生证”再生产则属无证经营
记者了解到,本次被实施注销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主要是由于企业期满未申请换证、企业停产或不再生产该类食品等原因被注销,食品生产企业被注销的证书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不得使用。
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食品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被注销,意味着被注销的食品品种停产了,企业如果拥有其他食品的“准生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以生产其他品种的食品。
质监部门提醒,企业如果继续生产被注销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则属于无证经营,消费者发现可以拨打12365向质监部门举报。
(原标题:沈阳三年注销220余张食品“准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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