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宁波市陆龙兄弟海产食品有限公司(下称陆龙)海蜇被曝检出硼酸,陆龙公司随后援引学术论文和农业部标准证明及回应,“硼酸本底含量”天然存在,被检出海蜇硼酸含量5.9mg/kg,远低于农业部标准(对硼酸的含量要求为≤100mg/kg)。
事件肇始于微博。5月13日,有网友曝光陆龙海蜇被查出硼酸超标。
宁波江东工商分局是在今年1月份超市抽查陆龙兄弟海蜇时查出硼酸的。3月份,江东工商将相关材料移交公安。
5月24日,承担这次检验的中普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突然在多家媒体刊登《致陆龙兄弟的道歉声明》,推翻了自己4个多月前做出的陆龙海蜇检测不合格的结论,重新认定陆龙产品检出的5.9mg/kg硼酸系本底含量。
原本工商部门看似简单的一次例行监测,忽然间变得扑朔迷离起来。
昨天,事情有了最新进展,农业部答复快报记者,(陆龙和中普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援引的)两个行业标准已经进入清理阶段。目前所有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江东警方昨天也对此回应,目前正在调查取证阶段。
陆龙、中普检测援引的行业标准
已被国家列入清理名单
陆龙在回应中引用农业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无公害食品 海蜇》(NY 5171-2002),安全指标≤100mg/kg这一条文自证清白。
中普检测在道歉声明中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 盐渍海蜇皮和盐渍海蜇头》(SC/T3210-2001),这一标准在备注中注明“不允许使用硼酸或硼砂作防腐剂”。中普检测认为,“不允许使用”并不代表“不得检出”,所以推翻原来判定不合格的结论。
但记者注意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作为依据。一旦在海蜇中检出硼酸,即作退货处理。
昨天,记者就上述三份标准致函农业部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由原先的卫生部和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合并而来)。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标准处一位负责人回复快报记者时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无公害食品 海蜇》(NY 5171-2002)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 盐渍海蜇皮和盐渍海蜇头》(SC/T3210-2001)都是国家《食品安全法》颁布前农业部发布的标准,目前正由农业部进行清理。清理包括修订、废止等可能。
“食品安全法颁布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都由卫生行政部门颁布,所有食品必须符合这个国家强制标准。” 记者了解到,《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6月1日起实施。
规定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食品安全标准,这个标准是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
“当时的一些标准如果不符合现在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就要进行清理。”
记者还了解到,中普检测在道歉声明中援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 盐渍海蜇皮和盐渍海蜇头》(SC/T3210-2001)实际上是推荐性标准。
“推荐性标准就是自愿采用,但不管推荐标准如何,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如两标准相抵触,推荐性标准中的相应条款将自动失效。”
“就算你达到了农业部无公害食品的标准,现在也必须同时达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否则还是不行的。”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011年,卫生部公布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该标准未将硼酸列入合法的食品添加剂范围。
目前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在对进口海蜇硼酸检测时,依据GB2760-2011作为标准,检出即做退货处理。
记者注意到,今年3月1日,卫生部直属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网站上已经将(NY 5171-2002)、(SC/T 3210-2001)列入食品标准清理工作待清理标准目录。去年10月,卫生部启动食品标准清理工作,并下发方案通知。清理工作到2013年底完成。
国家卫计委新闻处一位工作人员昨天也表态,会尽快作出回复。
检测机构业内乱象
一些公司乱承诺
包通过 出假报告
记者昨天了解到,宁波目前具备检测能力的机构,官方的有农科院、海洋渔业研究中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质检院、疾控中心等,民营企业从事食品方面检测的第三方机构也有10家左右,比如诺安检测、SGS宁波分公司等,中普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也是其中之一。
中普检测早前主要从事日用品、小家电的外贸出口检测,近几年才开始涉足食品领域。
不论是来自政府还是民间的检测需求都越来越大,仅宁波每年的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量就达到了5万多批次,以平均价格800元/批次计算,经费为4000万元。这还只是这块蛋糕的一小部分,比如工商等部门的常规性检查,因部门没有检测能力,都需要以服务外包形式交给检测机构去做。
有业内人士透露,中普承接了大量的工商外包检测单。
中普检测李伟告诉记者,具体程序是由宁波市工商局每年选定几家第三方检测机构,各县市区分局再在其中选择,并不需要每次都经过招标。
宁波一位检测机构的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准入门槛较低,市场有点乱,特别一些小公司还会乱承诺,出假报告,还有一些没有资质但打着代理、分部、分公司的名义招揽业务,或者买几台仪器,几个人租块场地就能做起来。
《中国质量报》5月就曾曝光了宁波凯诺国际产品检测公司,该公司自称权威,给钱包通过,还会传授如何通过检测的攻略。这样的检测实际已毫无意义。
规范的食品第三方检测机构,都必须经过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通过的CMAF资质认证。
■快报帮你问
哪些食物中容易被添加硼酸?
可能添加的食品类别:腐竹、肉丸、凉粉、凉皮、面条、饺子皮。主要作用是增筋。香港特区政府食物安全中心曾在粽子、甜品等食物中发现硼酸。此外,水产品、肉制品(肉丸)等也可能添加硼酸。有些食品本身含有硼酸,但其加工运输中不需要使用硼酸作为防腐剂。长期由胃肠道或皮肤吸收小量硼酸,可发生轻度消化道症状、皮炎、秃发以及肝肾损害。
陆龙的海蜇产地是哪里?
陆龙公司办公室负责人陈先生:我们的海蜇来自渤海、东海。我们认为相关标准中“不得添加”与不得检出概念不同。昨天18:39,陆龙兄弟官方微博发布信息,援引相关资料表明各种食物天然存在硼酸本底含量,对人体无影响,陆龙并未人为添加。
中普检测为何选用行业推荐标准弃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中普检测质量部经理李伟:我们使用的标准是《盐渍海蜇皮和盐渍海蜇头》(SC/T3210-2001),后来发道歉声明是因为对标准理解有误。你说的行业推荐标准,这个问题比较专业,我确实不太清楚。
过去对海蜇有没有进行检测,是否有硼酸这个项目?
江东工商分局:过去对海蜇有过检测,只是按海蜇的国家标准进行一般检测。今年我们根据目前食品安全形势的需要,对海蜇增加了硼酸检测项目。
针对中普的致歉声明,工商下一步措施是什么?
江东工商分局:这个事情我们始终是严格依法按程序办理的。根据检测报告,海蜇被检出硼酸,为了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和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我们依法移送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对硼酸的来源进行侦查。在公安部门确认非人为添加的情况下,退回工商部门,由工商部门依法按程序作出处理。
被检出问题的海蜇产品怎么处理?
江东工商分局:我们对被抽检的该批次海蜇进行了下柜处理。
中普检测出具了几份检测报告?
江东工商分局:到目前为止,我们只收到过一份检测报告。
对检测报告工商是否有义务进行审查?
江东工商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九条:“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
(原标题:农业部昨天回复:此标准已被列入清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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