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本市市民可以像选酒店一样按“星”选超市了。昨日,记者从市商务委获悉,由市商务委、市连锁经营协会制定的《创建星级超市服务规范(试行)》出台,这也标志着本市创建星级超市工作正式启动,将进一步推进本市超市连锁业规范化发展,预计将于年内完成评定工作。
三级标准市民按“星”选超市
“近两年来,众多国内外知名连锁零售企业加速聚集,目前本市5000平方米以上大型超市达70余家,便利店及社区便利超市达900余家,预计今年内,全市将新增大型超市9家、便利超市100家。”市商务委流通处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大型超市增多,竞争也日益激烈,为了提升超市服务水平,让消费者选择购物地时更有针对性,本市今年重点启动超市评星活动。
据了解,本次参与星级超市创建的超市为开业2年以上,经营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大型超市。评定为量化打分制,自高向低分为三星、二星、一星共三个级别,满分为200分,其中三星超市需在160分以上、二星超市130-159分,一星超市100-129分,每年复审,复审不合格超市将取消星级资格。
超市食品安全将添“保护伞”
“为了让消费者今后买得更加放心,在此次评定中,市民较为关注的众多超市食品安全问题都基本涵盖在内。”该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比如说在评分环节中,对超市的设施存放条件就有着明确要求,如冷冻冷藏区空气相对湿度宜控制在60%以下,储存于生鲜区域的商品和原材辅料应配备必要的低温储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冷冻库柜,冷藏温度为-2度至5度,冷冻温度低于-18度等;而所进商品必须有合法性证明文件,包括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证明、卫生合格证、商标注册证明,超市可以提供食品加工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不少于2年等,让超市经营时有规可依,为消费者购物平添一把保护伞。
此外,为了让消费者对商品信息更加清楚明了,一些高星级超市也应对降价商品价签须标明原价、现价及原因,促销活动的宣传内容不能利用虚构原价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欺骗、诱导消费者;同时设有临期食品销售专柜等服务,满足消费者多样购物需求。
(原标题:超市食品安全将添“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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