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食色变、见食恐慌,食品安全领域问题眼下真是令人揪心不已。而食品违法,就如同谋财害命,用铁律重典扞卫食品安全,让违法谋财者倾家荡产、人头落地,是顺乎法理、合乎民意的选择。
而从现行的《食品安全法》来看,对违法者的惩处力度还是很不够的,大多以经济处罚为主,10万元以下或者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食品违法成本过低,这是导致害人食品层出不穷的根本原因。
要最大限度地保障食品安全,除了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加强日常监管外,必须对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即,一旦恶意违法,终身退市、倾家荡产、难以重生;行为恶劣者,处以极刑。只有这样,才能让食品生产经营者始终绷紧法律之弦,遵循“食品安全”的生命线,守住诚信的道德底线,从而严格把守好食品生产销售的各个环节的安全之门。
面对利欲熏心、唯利是图、草菅人命的食品违法者,法律和监管亮出利剑,斩断其罪恶之手,是能给食品安全以实在而有效保障的。
(原标题:食品违法,就应搭上身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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