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昨日,来自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的消息,《重庆市食品安全条例》已经列入了今年的立法计划预备项目。
食品安全条例纳入立法计划
在今年的重庆人代会上,市人大代表鲁磊等提出了制定《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议案,建议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管理,按照《食品安全法》授权,制定条例。
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认为,食品安全事关国计民生,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与市民生活关系密切。
2009年实施的《食品安全法》明确要求,省级人大常委会制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地方性法规。2011年6月,市政府实施的《重庆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作出了具体规定,办法实施近2年,有必要上升为地方性法规。
因此,市人大常委会已经把制定《重庆市食品安全条例》列入了今年的立法计划预备项目。
建议公共场所控烟立法
此外,在人代会期间,市人大代表袁小彬等11名代表提出制定《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议案,建议根据烟草专卖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我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
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认为,烟草烟雾对人体健康危害已经得到了科学论证与世界公认,我市应该积极推进条例的制定。
因此,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建议,将公共场所控烟条例纳入人大常委会5年立法规划项目。
此外,针对部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制定《重庆市药品流通使用管理条例》的议案,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也认为,为监督监管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有必要制定条例,也建议纳入市人大常委会5年立法规划。
(原标题:食品安全条例纳入我市今年立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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