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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后灾区食物被污染 建议采用以下防护措施

时间:2013-04-26 15:09来源:人民日报 浏览次数:
针对地震后灾区居民居住条件被破坏及食物被污染、易导致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等问题,建议采用以下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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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地震后灾区居民居住条件被破坏及食物被污染、易导致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等问题,建议采用以下防护措施:
 
  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1.拿到食物后最好能“望闻问尝”:看看食物的色泽有没有异常,气味是否和平常不同,可疑时及时向食品加工人员或卫生防疫人员询问;吃的时候如有异味要马上停止食用。
 
  2.野外尽量不生吃瓜果、蔬菜,如果要吃应认真清洗、消毒,并将腐烂、变质部分去除。
 
  3.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饭前、便后要用清洁水洗手。
 
  4.不要吃过期易变质食物。夏季,气温高,湿度大,一些食物容易变质,超过保质期就不能吃。
 
  5.不要吃凉拌菜和吃剩饭、菜。灾区卫生条件差,凉菜特别是卤菜在制作过程中容易污染,最好不要吃,如果一定要吃,应注意凉菜的卫生,同时吃一些生大蒜。
 
  6.不要吃发霉米面。生霉的米面含有毒物,人吃了有害。
 
  7.不要吃病死和死因不明的禽畜及水产品。
 
  8.自己制作的食物要注意“净、透、分、消、密、期”六个字:
 
  净:是指购入食物或原料要干净;
 
  透:是指蒸熟煮透;
 
  分:是指做到生熟分开,尤其是案板、刀具、器皿等直接接触食物的用具;
 
  消:是指做好烹饪用具的消毒;
 
  密:是指食物要密闭存放,减少由外界污染的机会;
 
  期:是指要看一下食物的制作日期和保质期,严防食用过期食品。
 
  9.对援助灾区的部分食物如饼干、饮料水果、罐头进行感官检查,防止食源性疾病发生。
 
  10.饭后如果感觉身体不适,及时就医。
 
  判断食物中毒的方法
 
  1.胃肠道症状或其他食物中毒症状:如果吃完东西以后半小时到24小时感觉胃肠不舒服,甚至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发烧等症状;或者出现头晕、心慌、嘴唇青紫等症状,与自己共同进餐的人也出现了相同症状。
 
  2.有可疑的食物或原料:进食了可疑的食物,例如生食食物、食物不新鲜、有异味或腐烂、变质等;吃过自采的蘑菇、鲜黄花、未炒熟的扁豆、蓖麻籽油、加工不当的粗棉油、发芽的土豆、未腌透的咸菜,以及鱼胆、猪、牛、羊的甲状腺等;使用不是从正规渠道购进的盐,或误食了某种化学物质等。
 
  如果发现食物中毒,必须马上向领导和卫生防疫人员报告。
 
  食物中毒的简易处理方法
 
  1.控制措施。在经过初步调查,确认为疑似食物中毒后,调查人员要依法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食物中毒扩大;经过现场调查与检验结果,控制范围包括封存可疑食物及其原料和被污染的食品工(用)具、加工设备、容器,并责令其清洗、消毒;
 
  2.中毒场所处理。根据不同性质的食物中毒,调查人员应指导发生中毒的单位和个人,采取相应措施;对接触细菌性、真菌性食物中毒的餐具、工(用)具、容器设备等物品,用1%—2%碱水煮沸消毒或用有效酚含量为150—200毫克/升的酚制剂溶液浸泡,擦拭消毒;对接触化学性食物中毒的各类物品,要用碱液进行彻底清洗,消除污染;
 
  3.对急救治疗方案进行必要的纠正与补充。调查人员将现场调查所获得的资料,经过流行病学统计、分析,即可对中毒性质作出初步判断,并根据这一判断,对原定的急救治疗方案应提出必要的纠正或补充,尤其对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和化学性食物中毒是否采取针对性的特效治疗方案提出建议。
(原标题:地震灾后:如何防治食物中毒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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