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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开展小餐饮食品小作坊整治

时间:2013-04-12 09:23来源:长江日报 浏览次数:
今年,市委、市政府将加强小餐饮、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工作列为全市承诺整改的十大突出问题之一。 3月初,全市工商系统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从严监管、疏堵结合、提升层次、保障安全的总体要求,全面开展小餐饮、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遏制食品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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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市委、市政府将加强小餐饮、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工作列为全市承诺整改的“十大突出问题”之一。
 
  3月初,全市工商系统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从严监管、疏堵结合、提升层次、保障安全”的总体要求,全面开展小餐饮、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遏制食品经营的无证(照)经营,打击非法经营,维护市场秩序,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重点是分阶段开展现场制售炒货、糕点、卤制品专项整治行动。
 
  严把市场准入关。对发现的无证(照)小餐饮、食品小作坊,核实清楚情况,及时录入台帐,入台账率100%。对有固定门点的无证(照)小餐饮、食品小作坊经营户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属于非工商职能的移交相关部门查处。
 
  开展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全年在流通环节开展食品质量抽样检测2400批次。其中,对现场制售糕点、炒货、卤制品抽检300批次。截止目前,共在流通环节抽样监测食品527批次,已完成全年目标22%。
 
  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全年对流通环节现场制售糕点、炒货、卤制品开展专项整治6次;积极参与市政府“黑窝点”、“黑作坊”、“违禁超限”、“假冒伪劣”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处置违法行为。
 
  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在武汉市流通环节,如超市、商场、副食店、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等区域有效开展食品质量监测工作,并及时在武汉市工商局网站或新闻媒体定期公示抽样检测结果。
 
  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出台《武汉市流通环节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准入管理、经营者责任和义务、监督管理、黑名单制度、责任追究等内容。
 
  加大系统内监管落实力度。建立健全本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首问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隐患和事故第一时间进行排查和处置,处置率100%,对监管责任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落实流通环节有证有照现场制售经营户监管措施。加强巡查,督促现场制售糕点、炒货、卤制品经营户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安全承诺书、举报电话公示率达到100%。
 
  投诉举报处置有力。设立24小时举报投诉电话12315,对举报投诉流通环节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回复率达到100%。
 
  市工商局主要负责人表示,小餐饮、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整治事关民生,是领导与群众的重托,是工商部门对社会的郑重承诺。武汉工商系统将上下齐心、真抓实干,向全市人民交上满意的答卷。
(原标题:全市工商系统全力开展小餐饮食品小作坊整治)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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