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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以下简称管理示范店)建设是今年本市的20件民心工程之一。昨天,市工商局在宝坻举行了管理示范店建设启动仪式,并向劝宝购物中心等首批11家区县级管理示范店授牌。
管理示范店建设主体涵盖了全市范围内以经营食品为主的超市、商场、食杂店、批发商、市场内经营者等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希望通过认定一批符合条件的食品经营者成为管理示范店来引导食品经营者重视食品安全,进而提升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整体水平。
什么样的商家能被认定为管理示范店?市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市工商局制定的《天津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实施办法》,管理示范店设有主体方面、硬件方面和管理方面等23项具体条件,比如,两年内没有因未落实主体责任造成的不良经营行为记录;设有临近保质期食品专柜(区);用书式、电子进货台账或粘贴“证票合一”票据等形式进行进货查验,并如实记录购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等等。管理示范店每年一认定、每两年一复查。一旦发生因经营者自身原因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等六种情况,管理示范店称号就将被直接取消。
(原标题:要当食品示范店须过23道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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