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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看食品安全:张立勇严打食品安全犯罪

时间:2013-03-09 12:06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危害食品安全,可以按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电子杂志       危害食品安全,可以按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现状

  两会前,张立勇作了调研。他发现城乡接合部的一些市场、学校附近,小食品包装上没有生产地址、日期和联系电话。

  张立勇还买了一些油条和鸭血送到检测部门检测,发现油条里铝含量超标,鸭血里也检出甲醛。

  他调查发现,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不健全,食品安全标准太低,行政监管部门也非常分散。13个部门都在管,又谁都管不住,面临投诉时互相扯皮。而且司法力度也没上去,通常是以罚代刑。

  建议

  加大行政监管力度,各部门协调统一作战。把实权部门的权力集中到一个地方,统一行使、统一指挥、统一调动、统一惩罚。

  降低食品安全的犯罪门槛,像醉驾入刑一样。增加食品安全方面的罪名和罪状,提高食品安全犯罪的法定刑,比如原来2年的改为5年。

  刑法第三章中,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五个罪名“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应纳入危害公共安全罪。

(责任编辑:fu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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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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