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保险行业的多名政协委员表示,应加快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责任保险。
为环境食品安全“上保险”
吴焰认为,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因缺少法律支持,在实际推行过程中存在着重大现实问题。
他说,应加快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建立健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相关法律法规体系,适时出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专门法规,加快推动全国性强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建设。应构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与绿色信贷联动机制,进一步细化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财税支持,逐步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激励约束机制,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费补贴制度,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民族自治地方和重点生态功能区投保企业的保费补贴力度,对承办保险公司给予相关的税收优惠待遇。
杨超表示,应大力推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责任保险,保监会等部门建立食品安全保险评级、环境监测机制,引导、鼓励保险企业加强对食品安全、环境保护责任保险市场研究,健全此类责任保险服务和产品体系,更好地提供市场需要的相关服务与产品。
(原标题: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