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春节期间共接到食品投诉、举报、咨询242件,其中投诉105件,占、举报23件、咨询114件。其中12331共接到食品投诉、举报、咨询196件(占全市受理总数的81.0%),同比上升73.5%,其中投诉85件,占43.4%;举报11件,占5.6%;咨询100件,占51.0%。咨询案件均当场答复。96件投诉和举报案件中涉及流通环节的35件,主要反映食物过期、变质等,已转交工商部门处理;涉及餐饮环节的有61件转至区县食安办处理。已办结117件,占59.69%。
各区县食安办在节日期间均安排监管力量,及时处置消费者有关食品类的投诉,其中17件已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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