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利剑”行动自1月24日至2月6日共两周时间,以酒类、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为重点查处对象。组织突击检查,有针对性地实施执法抽样检验。“利剑”行动首先严查生产过程。重点检查企业生产资质、台账记录、使用的原辅材料等。比如酒类产品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液态法白酒、固液结合法白酒冒充纯粮固态发酵法白酒,葡萄酒是否使用色素等,是否存在违禁超限、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另外,严查产品标志标注。酒类产品重点检查是否有以国产酒冒充进口酒、以低端酒冒充高端酒等质量欺诈行为,未按实际使用情况标注产品配料和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等严重质量违法行为,将一律按照法定幅度规定的上限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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