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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触犯反垄断法进行整改 取消最低限价令

时间:2013-01-16 10:21来源:证券时报 浏览次数:
昨日,贵州茅台控股股东贵州茅台集团在其官网发布声明称,将取消限价令,并依据反垄断法进行整改,具体措施随后公布。业内分析人士认为,上述声明应是针对此前茅台经销商大会上提出的最低限价令发布。 这份署名为国酒茅台(贵州仁怀)营销有限公司的声明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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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贵州茅台控股股东贵州茅台集团在其官网发布声明称,将取消限价令,并依据反垄断法进行整改,具体措施随后公布。业内分析人士认为,上述声明应是针对此前茅台经销商大会上提出的最低限价令发布。
 
  这份署名为“国酒茅台(贵州仁怀)营销有限公司”的声明称,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和贵州省物价局的检查情况,公司决定取消以前违反反垄断法的有关营销政策,并在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和贵州省物价局的指导下,严格依据反垄断法立即进行彻底整改,具体措施随后公布。
 
  去年12月18日,茅台经销商大会在山东济南召开。据悉,茅台董事长袁仁国在会上表示,当前整个公司持续的重点工作是要顶住市场价,53度飞天茅台的零售价不能低於1519元/瓶,而团购价不能低於1400元/瓶。
 
  一位不愿具名的分析师告诉记者,在目前需求端不旺的情况下,贵州茅台仍想保持住1400元/瓶的售价本来就不太合理,定价本身需要供需两方面决定,前期媒体报道几家经销商低价和跨区域销售受到贵州茅台的处罚,可能引起了监管层的关注。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贵州茅台1月5日在内部客户系统下发通报文件,在落款为“国酒茅台营销有限公司”的通报文件上,茅台对违规经销商作出处罚。其中,重庆永川区皇卓商贸有限公司、西藏亚雄名酒食品经营部、玉林百兴盛酒业有限公司等3家经销商由於低价和跨区域销售,被处以暂停执行茅台酒合同计划、扣减20%保证金、黄牌警告等处罚。
 
  茅台要求3家经销商在通报下发之日起3天内将酒按照公司零售指导价收回,并限期在通报下发之日起一周内整改,经省区、大区验收合格后再行考虑恢复合同计划。如果在限期之内没有收酒和整改,公司将重罚。
 
  上述分析师认为,茅台处罚经销商主要是敲山震虎,但实际效果并不明显。据了解,部分经销商可以在开票价格上以1400元/瓶的价格销售,但实际交易价格可能会低於这个价格,只要双方能谈拢。
 
  该分析师还表示,取消限价令对贵州茅台的实际销售和业绩影响相对有限,因为产品本就该通过供求关系定价。两年前,贵州茅台曾要求经销商实际销售产品不能高於1000元的指导价,但在终端需求十分旺盛的情况下,实际销售价仍高达1300元/瓶、1400元/瓶。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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