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页联系我们 fenge2
logo
虚位以待
 当前位置 您当前所在位置:食安中国 > 新闻中心 > 权威公告 >

嚼食槟榔致癌 台湾“监委”提案加强禁制管理

时间:2013-01-11 16:51来源:中国台湾网 浏览次数:
台湾监察院今天表示,国际癌症研究总署于2003年既已宣布槟榔为第一级人类致癌物,但岛内有关部门却对槟榔禁制管理失当,为此建议建立有效的槟榔销售税籍资料,以利卫生署后续研议槟榔健康捐相关事宜。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为纠正台行政院及农委会对槟榔禁制的
电子杂志     
  台湾“监察院”今天表示,国际癌症研究总署于2003年既已宣布槟榔为第一级人类致癌物,但岛内有关部门却对槟榔禁制管理失当,为此建议建立有效的槟榔销售税籍资料,以利“卫生署”后续研议“槟榔健康捐”相关事宜。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为纠正台“行政院”及“农委会”对槟榔禁制的失当管理,台“监察院”通过尹祚芊、程仁宏、杨美玲等“监察委员”的提案,今天公布“纠正案”。
 
  纠正案表示,资料显示,台湾9成口腔癌患者有咀嚼槟榔的习惯,目前每年约5400名新增口腔癌患者,较10年前增加2倍,其中有2300人会不治死亡。在台湾男性罹患的主要癌症中,口腔癌是发生率和死亡率增长最快的癌症。嚼食槟榔带来的危害应受到重视。
 
  纠正案说,“农委会”是农政主管机关,对于岛内槟榔栽种、产销没能及早介入管理,任由产销体系刺激消费市场对槟榔的需求,导致违规种植槟榔的面积泛滥。
 
  报道称,纠正案还指出,“原民会”对于原住民嚼食槟榔的行为,不仅没有采取积极适当的防制措施,甚至为了推广原住民族槟榔文化,还规划了“原住民族槟榔转型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方案”,与槟榔防制政策背道而驰。原民会应该兼顾原住民固有文化传统和维护族人健康,研议妥当的槟榔防制措施并加以宣导。
 
  “监察委员”说,虽然台当局“教育部”将槟榔防制议题纳入教学课程,但由于师资不足,课程与宣导难免在校园落实。此外,“教育部”推动降低在校学生嚼食槟榔率的举措,成效也不够显着。
(责任编辑:admin)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仅供参考,并不对相关资料的准确性,充足性或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也不对相关资料的任何错误或遗漏负任何法律责任。
------分隔线----------------------------
fenge6
社区
kuang
 新浪微博
fenge6
 新闻24小时点击排行
fenge6
 《食品安全导刊》专区
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2014年6月刊
杂志订阅
在线投稿
杂志刊例
2013-03
2013-1~2
2012-12
更多>>
fenge6
关于网站 | 申请链接 | 广告服务 | 媒体合作 | 意见建议 | 联系我们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