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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生警惕:九种食物不适宜和鸡肉一起搭配

时间:2013-01-10 15:17来源:食安中国 浏览次数:
感冒发热、内火偏旺、痰湿偏重之人、肥胖症、患有热毒疖肿之人...
电子杂志        感冒发热、内火偏旺、痰湿偏重之人、肥胖症、患有热毒疖肿之人、高血压、血脂偏高、胆囊炎、胆石症的人忌食鸡肉;鸡肉性温,助火,肝阳上亢及口腔糜烂、皮肤疖肿、大便秘结者不宜食用鸡肉;感冒伴有头痛、乏力、发热的人忌食鸡肉,鸡汤。
  1、鸡肉与鲤鱼:鸡肉甘温,鲤鱼甘平。鸡肉补中助阳,鲤鱼下气利水,性味不反但功能相乘。鱼类皆含丰富蛋白质、微量元素、酶类及各种生物活性物质;鸡肉成分亦极复杂。
  2、鸡肉与李子相克,食则拉痢。解救:吃鸡尿白。
  3、鸡肉与菊花相克,食则死亡。解救:细辛一钱,川莲五分水煎服。
  4、鸡肉与糯米相克:同食会引起身体不适。
  5、鸡肉与大蒜:大蒜性辛温有毒,主下气消谷,除风、杀毒。而鸡肉甘酸温补,两者功用相佐,且蒜气熏臭,从调味角度讲,也与鸡不合。
  6、鸡肉与芝麻相克:同食严重会导致死亡。
  7、鸡肉与芥末:这两种食物如果同食后,会伤元气。因芥末是热性之物,鸡属温补之品,恐助火热,无益于健康
  8、鸡肉与狗肾相克:会引起痢疾。
  9、野鸡与鲫鱼:鲫鱼属甘温,性热,为下气利水,而野鸡甘酸微寒,为补中益气健脾,故两者性味功能皆不相合。鲫鱼与野鸡肉皆含有各种氨基酸及酶类激素、微量元素等,故两者不宜同煮,因其生化反应较为复杂。
食安中国
(责任编辑:yan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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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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