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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征民意

时间:2013-01-08 14:38来源:食安中国 浏览次数:
新华社电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昨天在其网站发布《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电子杂志      新华社电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昨天在其网站发布《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6日。
  该办法规定,为有效维护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县级及以上地方工商机关可依照年度抽检计划和要求,对流通环节食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检。组织实施抽检应购买食品样品,不得向食品经营者收取费用。食品经营者应当协助、配合工商机关依法开展的抽检,不得以任何形式阻挠、无正当理由拒绝。
食安中国
(责任编辑:yan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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