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在一家火锅店当传菜员,工作了两个月后,店方称其不会背店规,又不听大堂经理的安排,将两人解雇,并拒发工资。昨日,该火锅店已承诺给两人补发工资,但每人要扣500元作为罚款。
店员:开除可以但不能不发工资
昨日,西部商报热线8119000接到市民臧先生电话反映称,臧先生和同伴在森林源百味火锅店当传菜员,可是12月7日上午,在晨会上他们因不会背店规,被老板解雇,并扣除他们1个多月的工资,他们已向兰州市劳动局投诉。
昨日下午5时,记者联系到了被森林源百味火锅店开除的臧某和杨某,臧某告诉记者:“我们在火锅店工作了两个月,开除虽然已半个月,但我们知道火锅店每个月的24日发工资。我们下午去找老板讨要工资,可老板拒绝给我们发工资。”“我们活干的好好的,可就是因为不会背店规,就被老板开除了。开除我们也认了,可我们实实在在干了一个多月的活,这可是我们的血汗钱,怎么能说不发就不发。”杨某向记者说道。
老板:违反店规还不听经理安排
记者来到安宁庭院附近的森林源百味火锅店,该店老板宋经理称,杨某和臧某上班时,就给他们发了店规册子,并告知他们要背会。“12月初,我就告诉他们如果一个星期后,你们还不会背店规,就开除你们,可一个星期后他们还是没背店规。”宋经理告诉记者。
“我们的店规是很简单的7句话,很顺口也很好背,可是他们就是不背。晨会上批评他们后,他们就不去干活,坐在大厅里抽烟。大堂经理让他们去干活也不去,我说了后,他们才进后堂。因为他们违反店规,且不听大堂经理的安排,所以作为处罚,他们才被开除。劳动局也打来电话,让从轻处理,我们就补发他们的工资,但每人要扣500元作为罚款。”宋经理告诉记者。
就老板所说他们不听大堂经理安排一事,两位当事人表示,他们当时只是在大厅等待老板的处罚结果,并没有怠工或者不听大堂经理的安排。
律师:店方违反了《劳动法》相关规定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甘肃德合律师事务所的成震海律师,成律师表示,只有在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根据双方的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因为不会背店规而被开除,这显然是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不相符,在不符合法律规范的情况下,单方面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使其被迫辞职,这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损失由用人单位加以赔偿。
成律师并表示,因违反店规,而不能扣除劳动者的所有工资,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所得,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没工作满一年情况下,在单方面辞退时应补偿劳动者1月的工资,不能无故辞退并不发劳动所得的工资。同时成律师还表示,劳动者一定要签署劳务合同,这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食安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