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美杯”烹饪技能大赛奖励办法
(一)个人奖
职工组
(1)各个工种(职业)理论、实操竞赛双项合格者,由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核发相应工种(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2)各个工种(职业)理论、实操竞赛总成绩获第二至第五名者,由郑州市总工会授予“郑州市技术标兵”称号。
(3)在校教师获各个工种(职业)理论、实操竞赛总成绩第一至三名者,优先参加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度“优秀教师”评选。
(4)各个工种(职业)理论、实操竞赛总成绩第一名者,由郑州市总工会授予“郑州市技术状元”称号,颁发证书,按程序申报“郑州市五一劳动奖章”;并在选手原职业资格等级基础上由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工种(职业)高一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学生组
(1)各个工种(职业)理论、实操竞赛双项合格者,由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核发相应工种(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2)各个工种(职业)理论、实操竞赛总成绩前五名者,由共青团郑州市委授予“郑州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颁发证书。
3、其他个人奖分设:金奖、银奖、铜奖,单项奖设金牌厨师奖、最佳创新奖、最佳刀工奖、最佳造型奖、最佳营养奖、最佳人气奖。
(二)团体奖
团体将分设:最佳团体组织奖、最佳团体表演奖、最佳团体示范单位、最佳高技能人才培育奖等奖项。
以上奖项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杯、奖牌和荣誉证书。“绝美杯”烹饪技能大赛“,绝美杯”厨艺大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