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页联系我们 fenge2
logo
虚位以待
 当前位置 您当前所在位置:食安中国 > 商情服务 > 展会与培训 >

2012中国(上海)国际食品安全博览会即将在沪举行

时间:2012-11-21 11:58来源:食安中国 浏览次数:
打造安全食品大平台,传递食品安全正能量2012中国(上海)国际食品安全博览会、第一届中国国际地理标志产品博览会12月沪上举行。
电子杂志     
打造安全食品大平台,传递食品安全正能量
 
2012中国(上海)国际食品安全博览会
第一届中国国际地理标志产品博览会

 
12月沪上开展
 
 
      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上海市人民政府、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共同主办,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国际贸易工作委员会、北京中博中民会议展览有限公司承办的2012中国(上海)国际食品安全博览会及第一届中国国际地理标志产品博览会,将于2012年12月13-16日在上海国际展览中心同期开展。展会将以安全食品为主展,汇聚国内外的名优品牌和健康食品,传递食品安全正能量,为消费者带来一场食品盛宴。
 
上海搭台,特色食品、民族食品缺一不可
       4天的展览会由两个展会共同组成,分别是2012中国(上海)国际食品安全博览会及第一届中国国际地理标志产品博览会。共分五个展区:国际安全食品展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展区、港澳台安全食品专区、国内安全食品综合展区、民族特色安全食品展区,展位面积将达20,000平米,国际标准展位900个。

      2012中国(上海)国际食品安全博览会主要展出国内外质的高品质、高质量食品品牌,展品将涉及进口乳制品、烘培、冰淇淋、调味品、果蔬、休闲食品、豆制品、面制品、糕点、饼干、糖果等食品领域。据美国食品工业协会的预测,中国进口食品销量将以每年15%的速度增长,到2018年,中国将成为全球最大的进口食品消费国,国内进口食品市场规模将高达4800亿元人民币。业内专家普遍认为,此数据与未来发展趋势相吻合,进口食品将迎来它的春天。本届展会将增加部分国际品牌,让消费者不出国门就拥有更多选择。
第一届中国国际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博览会同期开展是本届展会的又一大亮点。中华民族历史悠久、文化灿烂,中华大地物产丰富、地大物博。五十六个民族几千年的历史创造出了许多具有自身民族特色和地理特征的特色产品。截至去年,全国的地理标志产品总数已达上千个之多,地理标志总产值超八千亿元。本届展会,将为各地区地理标志产品提供一个集中展示的平台,为企业扩大国内外知名度提供绝佳机会,保护和促进我国民族特色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的发展,真正把“名气”转化成经济效益。目前,已有国内多个地区的知名地理标志产品企业明确表达了参展意愿。
 
坚守食品准入门槛,打造“舌尖上的安全”
      “2012中国(上海)国际食品安全博览会”、“第一届中国国际地理标志产品博览会” 以“品质·安全·责任”为主题,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上海市人民政府,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共同主办,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国际贸易工作委员会,北京中博中民会议展览有限公司承办。高规格的主办单位,强有力的承办单位从根本上切实保证了本届展会的权威性。
为了从源头上保证展品的安全性,主办方特别设立了高门槛:所有参展企业除了必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明等常规材料外,所有参展展品还必须提供检测证明、可追溯性证明文件、商标证明以及背标标识。进口食品须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证明方可入场,包装须有符合中国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的中文标签或中文说明书。
所有参展展品进场前必须接受组委会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检查并获取进场证明后方可进场,确保展品100%的安全性。此外,地理标志产品参展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必须提供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审查通过的地理标志产品资质认定证明。除满足上述这些严格的参展要求外,所有参展商还需签署“食品安全承诺书”。
 
 
准入制度
 

国内食品:
  1. 参展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及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2. 参展食品包装上,食品标签、标识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标准相关规定。
  3. 参展的散装食品外包装上,要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相关标签。
  4. 参展商须提供所取得的产地证明、检测证明、可追溯性证明、商标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5. 参展商不得经营改刀熟食卤味和国家及上海市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6. 地理标志产品除了符合以上准入条件外,参展商还须提供国家质检总局审核批准颁发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进口食品:
  1. 已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卫生证书的、在保质期内并处于正常食用性能的进口食品,可以销售使用,包括在展会上展示、品尝和销售等;
  2. 特为此次展会而进口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工业食品,须符合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进口展品的相关规定,包括进口展会前期备案、展会监管、展会结束后的展品处置、报检单证的结案归档等要求;
  3. 涉及需要提供许可证的动植物产品应事先向检验检疫局申请获批后才能入境供展;涉及进口奶制品应提供中国国家质检总局认可的国外官方证书;
  4. 需要在展会上品尝试吃的进口食品,须标注生产日期和食用有效期等相关标识,确保卫生、安全,并在入境报检时提供国外有资质机构出具的卫生证书(获证相符,英语文本)。进口展示用食品应在合理范围内消耗,并每天核销数量,消耗后的食品包装(容器、纸盒、纸箱等)应在展会指定地点存放待处理。
由于参展商可能展出的进口食品的多样性,如有未尽事宜以上海检验检疫局的要求为准。


北京办事处联系人:张小姐(13552570689)、海先生电话:010-52479795

上海办事处联系人:姚先生(13858031828)、戎小姐(13818928258)
电话:021-61561656-8032    021-61561656-8108
网址:www.cifse.com.cn    www.cngipe.com

(责任编辑:futz)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仅供参考,并不对相关资料的准确性,充足性或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也不对相关资料的任何错误或遗漏负任何法律责任。
------分隔线----------------------------
fenge6
社区
kuang
 新浪微博
fenge6
 新闻24小时点击排行
fenge6
 《食品安全导刊》专区
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2014年5月刊
杂志订阅
在线投稿
杂志刊例
2013-03
2013-1~2
2012-12
更多>>
fenge6
关于网站 | 申请链接 | 广告服务 | 媒体合作 | 意见建议 | 联系我们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