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0345.6-89
Method for determination of solid in Chinese spirits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白酒中固形物的试验方法 。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香型白酒中固形物的测定。
2 原理 白酒经蒸发、烘干后,不挥发性物质残留于皿中,用称量法测定。
3 试验方法 吸取酒样50.0 mL,注入已烘干至恒重的 100 mL瓷蒸发皿内,置于蒸馏水沸水浴上, 蒸发至干,然后将蒸发皿放入100~105℃烘箱内烘干2h,取出,置于干燥器内30min,称量,然后,再放入100~105℃烘箱内烘干1h,取出, 置于干燥器内 30min,称量。反复上述操作,直至恒重。
4 计算
m - m1
X =━━━━━ × 1000
50.0
式中:X--酒样中固形物,g/L;
m--固形物和蒸发皿的质量,g;
m1--蒸发皿的质量,g;
50.0--取样体积,mL。
5 结果的允许差
同一样品两次测定值之差,不得超过0.004 g/L,保留两位小数,报告其结果。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食品发酵工业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杜钟、田栖静、康永璞、吴琪、朱珉。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89-02-22批准 1989-09-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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