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肆生产、销售非法添加化学物质的“问题豆芽”,日产量达26吨之巨的5名被告人,经青浦区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提起公诉,已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到4年半不等。
案件审理告一段落,但其中引出的问题是否得到足够重视?记者了解到,青浦检察院在审理案件之外,还开展了细致认真的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向青浦区工商局、农委、重固镇镇政府等相关单位发出建议,推动专项治理。
日产“毒豆芽”26吨
今年2月中旬,根据群众举报,青浦区查获了大量尚未销售出去的添加化学物质的黄豆芽、绿豆芽。8月7日,青浦区检察院对纪某等5名被告人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5名被告人先后租借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横泾村附近的温室大棚生产黄豆芽和绿豆芽,并销往本市多家农贸市场。为缩短生产周期、增加产量,被告人在生产豆芽过程中添加“AB粉”(A粉含6-苄基腺嘌呤、B粉含赤霉素)、“无根豆芽素”(含4-氯苯氧乙酸钠等)、福美双等化学物质。而国家法规已明确规定4-氯苯氧乙酸钠、6-苄基腺嘌呤等不再作为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用加工助剂使用。
5名被告人采用这些方法生产豆芽的销售额约180万元。
据供述,5名被告人的大棚日产豆芽总量达26吨,这些豆芽均通过曹安路批发市场、松江砖桥批发市场等销往整个上海,数量约占到上海地区豆芽销量的三分之一。
检察建议推动治理
案外,检察官通过走访发现,由于对豆芽属性的认识存在分歧,本市对豆芽生产环节缺少常态监管;对违法添加物的源头监管不到位,AB粉、无根素违法添加物取得的渠道较为通畅,这都给“毒豆芽”生产提供了温床。
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青浦区检察院分别向青浦区工商局、农委、重固镇镇政府等相关单位发出建议,建议严格对非法添加物源头监管,必要时可针对非法添加物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提高食品安全日常监管部门的检测手段和能力;加强对食品安全的宣传,尤其是要加强对具体的食品安全标准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力度;注重梳理和监管豆芽及与豆芽类似的临界食用品避免监管盲区等。这些建议得到了各部门的重视。
(责任编辑:fut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