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制定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与餐饮服务提供者签订责任状。
二是按照重大活动的特点,确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和方法,选派2名或2名以上的监督员,执行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驻点监管工作。
三是制定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和通报制度,明确报告和通报的主体、事项、时限及相关责任。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驻点监管人员会及时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报告,立即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调查。
四是严格集体聚餐申报制度,加强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资格审核,开展加工制作环境、冷菜制作、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现场检查,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整改;对不能保证餐饮食品安全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及时提请或要求主办单位予以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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