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参、灵芝能入保健食品,不能制成普通食品出售。认为销售的产品违法,王女士将北京永安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诉至法院退款。
今天上午二中院通报,二中院终审判决永安堂退还货款3784元。
2009年10月30日及同年12月18日,王女士分别在永安堂购买了“喜瑞牌”浓缩牦牛精胶囊、灵芝破壁孢子粉胶囊、大豆异黄酮+钙胶囊、首乌黑豆草本胶囊、芳草无忧胶囊、芦荟维他命胶囊6种产品。
王女士说,她买的是普通食品,但是产品成分中却有人参、芦荟、制何首乌、珍珠、灵芝,按照规定,这几种原料可用于保健食品,不能用于普通食品。“大豆异黄酮和圣约翰草亦未依法获准用于普通食品。如用在一般食品中,应进行食品安全性评估并申报批准。”
为此,王女士起诉,以永安堂销售的产品违法为由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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