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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过考核验收农副产品平价店已达1081家

时间:2012-09-22 10:35来源:中国网 浏览次数:
记者昨从省物价局获悉,截至今年8月底,我省建成并通过考核验收的农副产品平价店已达1081家,其中南京有99家。
电子杂志             记者昨从省物价局获悉,截至今年8月底,我省建成并通过考核验收的农副产品平价店已达1081家,其中南京有99家。

  省物价局农产品价格处处长陈国荣介绍,平价店有效抑制了蔬菜价格,让居民得到了实惠。

  据统计,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平价店已累计销售蔬菜3.89亿公斤、大米5787.41万公斤、猪肉4519.19万公斤,为居民节约生活支出3.2亿元。由于实行产销直接对接,农民向平价店供应的蔬菜平均每公斤比地头收购价格高0.2—0.56元,为农民增收1.17亿元。

  平价店自身的经济效益也在稳步增长。目前,全省平价店每个门店每天的销售金额平均达到4000元—5000元。

  根据计划,至2013年末,全省平价店总量将发展到2000家,实现城市居民大中型社区6平方公里以内有1家平价商店;至“十二五”末,全省平价店蔬菜总销量要达到全省蔬菜总销售量的10%。

  下一步,省物价局将严格执行推行平价店准入、退出制度。选址方面坚持“三不选”:拆迁小区不选、农贸市场内不选、交通不便的不选。

  平价店开办面积要求,平价直销店的经营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其中平价商品面积不得少于平价店总面积的1/2;平价配送店经营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大型超市内设立的平价农产品专营区经营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超市便利店和集贸市场内设立的平价农产品直销区经营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平价集贸市场的经营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无论是新开办的平价店,还是已通过省物价局考核验收的平价店,都必须坚持“产销对接”,平价直销店要有自身的生产基地,平价集贸市场、集贸市场平价直销区、超市平价直销区要与生产基地签订购销协议。

  第三、四季度,省物价局还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示范平价商店创建活动”,在全省培育40家(一般每个省辖市3家)百姓满意、政府放心、管理科学的“示范平价店”。

(责任编辑:fu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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