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页联系我们 fenge2
logo
虚位以待
 当前位置 您当前所在位置:食安中国 > 技术前沿 > 冷链物流 >

西安实行食品小作坊登记备案

时间:2012-09-12 10:43来源:三秦都市报 浏览次数:
核心提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所使用的原辅材料应获得生产许可证、禁止从事食品分装和委托加工业务、实行生产登记备案制度。西安市质监局昨日印发《西安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办法(试行)》,对从事加工的食品生产小作坊纳入监督管理。
电子杂志      本报讯 (记者张维实习生童欣)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所使用的原辅材料应获得生产许可证、禁止从事食品分装和委托加工业务、实行生产登记备案制度。西安市质监局昨日印发《西安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办法(试行)》,对从事加工的食品生产小作坊纳入监督管理。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场所应采光、通风条件较好,具有食品原料处理、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保证不受到污染源污染;应具备基本的生产设备,各工序之间应避免交叉污染。

    《办法》规定,小作坊生产加工中使用的原辅材料应当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要求,依法属于生产许可管理的,应当使用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同时,禁止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从事食品分装和委托加工。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实行生产登记备案制度。食品生产者的生产经营模式、条件符合规定,经申请依法予以登记备案。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责任编辑:admin)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仅供参考,并不对相关资料的准确性,充足性或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也不对相关资料的任何错误或遗漏负任何法律责任。
------分隔线----------------------------
fenge6
社区
kuang
 新浪微博
fenge6
 新闻24小时点击排行
fenge6
 《食品安全导刊》专区
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2014年5月刊
杂志订阅
在线投稿
杂志刊例
2013-03
2013-1~2
2012-12
更多>>
fenge6
关于网站 | 申请链接 | 广告服务 | 媒体合作 | 意见建议 | 联系我们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