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马休斯介绍,在1906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纯净食品和药品法》之后,联邦政府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才开始大范围实施,并催生了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 局——FDA这一监管机构。FDA监管的产品已经占到美国GDP的1/5-1/4,在控制食品药品制造环节以及卖给消费者的过程拥有毋庸置疑的权威性。
FDA主管着食品、药品(包括兽药)、医疗器械、食品添加剂、化妆品、动物食品及药品、酒精含量低于7%的葡萄酒饮料以及电子产品等的监督检验。而这一监管机构的成立,以及联邦政府对食品安全的大范围监管是在1906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纯净食品和药品法》之后。
在美国,FDA颁布的食品法典(FDA Food Code),其实只是一个指导性文件,并非法律,FDA也只是建议各州采纳而不采取强制措施。但时至今日,FDA不仅是“美国人健康守护神”,甚至还成为全球食品药品消费者心中的金盾。
反观国内,各地监管部门依旧周期性地曝光问题食品黑名单,但在每期食品例行检查中,不合格的食品仍在不断地进入市场。尽管国家也高度重视食品安 全,早在1995年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2009年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开始施行。尽管我们也深知,在中国特色的中 小食品企业、小作坊遍布的市场上,现有监管和执法体系要发挥其作用显得更加艰难,但是,中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何时能树立自己的绝对权威?
无论如何,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将是一场必须面对、旷日持久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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