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一: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1.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建立食品添加剂备案管理制度,严格规范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做到专人保管、专柜存放、专人使用、专册登记、准确计量;并将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有关情况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2.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抽检力度,年内抽检22类3500个批次,重点对牛肉拉面汤、自制饮料、麻辣烫、火锅底料等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进行检测。
3.对餐饮服务环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立即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同时在媒体公开曝光,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食品添加剂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责任领导:李卫华
责任部门: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处责任人:叶上云
完成时限:2012年9月
重点工作二: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
1.强化“三统一”中标药品质量监管。实行中标药品委托经营资质、票据样本备案审核制,委托代理经营的企业不得超过2家;开展“三统一”中标药品购销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品种电子监管工作。完成五市426家零售药店电子监管信息平台建设的试点工作,实现基本药物品种流向可监控,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品种质量安全。
3.加大基本药物品种抽验力度。对自治区“三统一”中标配送的药品实行全品种覆盖抽样检验,完成1000批次抽验任务,对抽检不合格的药品及相关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4.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责任领导:殷远和
责任部门:药品稽查处责任人:任永忠
完成时限:2012年底
重点工作三:强化行政审批管理,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减少办事环节。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流程进行优化,取消审批办主任初审环节,窗口受理后交由审核人员审核,审批办主任终审。开展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预约服务。
2.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运行机制。分批在我局网站向社会公布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政务服务窗口受理申请后,作出当场答复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3.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量化餐饮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防止行政处罚偏轻偏重和执法的随意性。
4.开通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通畅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质量投诉及违法行为举报,有效查处违法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领导:殷远和
责任部门:办公室、药品稽查处承办人:李建成、任永忠完成时限:201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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