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近日,六安市工商部门推行食品安全信用等级分类监管。设置《食品经营户信用等级评价标准》,将食品经营户按照相关内容划分为A级(守信)、B级(警示)、C级(失信)和D级(严重失信)四类,对严重失信的食品经营户将实行惩戒淘汰机制。
据大别山晨刊报道,市工商部门将根据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履行法定义务情况、服从管理情况、诚信情况、日常巡查记录情况等对食品经营户的经营行为进行信用评价,填写《食品经营户信用等级评价表》,确定信用等级档次,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发生不良信用事件的经营者,按照信用评价标准,需要调整食品经营户信用等级的,填写《食品经营户信用等级调整登记表》,及时进行调整。
工商监管人员根据食品经营户的信用等级、经营规模、经营方式、经营项目和经营地点等对其采取不同监督检查方式、监督检查重点和监督检查频次,实行分类监管。对守信食品经营户巡查监管每月不少于1次;对警示食品经营户巡查监管每月不少于2次;对失信食品经营户巡查监管每周不少于1次;对严重失信食品经营户实行惩戒淘汰机制,不纳入正常巡查范围,加强后续监管,对继续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依法从重处罚。对有良好的信誉或被命名为“食品安全示范店”的食品经营户,可以每季度巡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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