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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食品安全举报,获10万重奖

时间:2012-02-07 16:00来源: 浏览次数:
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原料生产食品;向畜禽及畜禽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加工并销售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日常生活中,您是否遇有或发现这些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如果有,那么赶紧拨打举报电话85511828举报吧,一经查实将得到奖励。 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
电子杂志          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原料生产食品;向畜禽及畜禽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加工并销售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日常生活中,您是否遇有或发现这些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如果有,那么赶紧拨打举报电话“85511828”举报吧,一经查实将得到奖励。

  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昨天公布的信息显示,自《河北省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办法》及举报电话公布三个月以来,省食安办已接到各类食品安全举报案件186起,首批11起举报案件已兑现奖励,举报人最高获奖10万元。第二批16起举报奖励目前已进入申报程序,将陆续兑现奖金。

  三个月全省食品举报案件共186起,肉类举报最多

  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1月31日,省政府食安办共接到186起举报,举报频率最高的品种是生鲜肉及肉制品,占31%;举报的主要违法行为是滥用添加剂、制假售假、畜禽产品注水、无证无照等,占63%;举报的主要违法主体是小作坊及食品小摊贩,占41%。

  首批11起举报兑现奖励

  最高奖金额为10万

  截至目前,一批举报案件已查实,省政府食安办已经对第一批11起举报兑现了奖励,奖励金额共118020元。其中,一起举报最高奖励获得了10万元。第二批16起举报奖励已进入申报程序,将陆续兑现奖金。

  24小时接受举报

  越详细奖励越多

  为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共同维护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省政府食安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进一步畅通食品安全举报渠道和查办机制,有报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查实必奖,并严格保密制度,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举报所属类别、涉案货值金额不同,奖励金额也不同。一类举报案件,按该案件货值5%至10%计算;二类举报案件,按该案货值的3%至5%计算;三类举报案件,按该案货值的1%至3%计算;无涉案货物或者货值金额无法计算、举报违法事实确实存在的,可视情节给予举报人员100元至1000元奖励。每起案件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当地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可不受此限制。

  对于举报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地下“黑窝点”、“黑作坊”等人员,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举报人员,按举报奖励额度的上限进行奖励。

  食品安全举报中心24小时举报电话:0311—85511828。

  举报八种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获奖励

  1、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

  2、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原料生产食品,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

  3、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或者向畜禽及畜禽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

  4、加工销售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肉类,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肉类制品的;

  5、生产、经营变质、过期、混有异物、掺假掺杂伪劣食品的;

  6、无证无照,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生产许可标志或者其他产品标志,仿造食品产地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生产经营食品的;

  7、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规定,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

  8、其他涉及食用农产品、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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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2014年6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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