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金节
环球时报 1月9日星期一
近年,食品安全事件频发,消费者饱受问题食品困扰,产品质量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就在蒙牛纯牛奶致癌事件未了,乳业集体涨价的新闻已经见诸报端。消费者不禁要问,连基本的产品质量都保证不了,涨价与民争利的企业,消费者难道不能用脚投票维护自身权益?
而普通大米还在担心质量问题,天价大米又已经横空出世。动辄200元一斤的大米,注定了只会是一小部分人的消费选择,消费者更应该关心的是:市场能否提供更多安全无害的平价大米。
这些年来,中国企业说了不少“社会责任”、“企业公民”的时髦话,但现实是一些食品企业即使产品出了问题,也只想通过公关运作化解危机,不去改善产品质量,反而发动更大的促销攻势。然而,对这种企业的产品,中国消费者依然买账,看到促销依然参与,发现问题也不想惹麻烦。
无疑,食品安全问题一方面主要有赖于政府管理部门严格监管,强力打击企业非法经营行为,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另一方面,企业必须严格自律,从企业持续发展和社会责任担当的角度,确保自身产品质量。
其实,这样的企业在欧美市场肯定在第一次出现问题后就支撑不下去了。这当然与欧美市场严厉的监督、惩罚措施有关,但也与消费者群体的维权意识强大有关。
在笔者看来,对于缺乏责任心的商品生产企业而言,最具震慑力的威胁来自于消费者,尤其是当消费者和执法机构结盟,非法企业就会极大限度地畏惧“粗制滥造”。然而,现实是即使自身利益受到问题食品侵害,中国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仍然相对薄弱,甚至对自己是否受害都难以确认,再加上诉讼举证困难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消费者很容易迫于无奈,不想惹事而“集体健忘”,而无良企业涉险过关,胆子只会更大,行为会更无所顾忌。
但是,很显然,与违法者瞬间就能使用非法添加物、问题食品“风格”不断翻新相比,食品安全执法过程中,执法机构即使采用高科技手段,投入大量资源也未必能够及时制止食品安全违法。而且,在现有的政治经济语境下,主要寄希望于行政监管确保食品安全,恐怕只会让消费者不断失望。实际上,如果把政府部门与非法生产商之间的监管反监管过程,比喻成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那么这是一场力量极不对称的战争。况且,目前的监管力度还远远不够。
这就是何以某些企业食品安全事件经常性发生,但是消费者对其产品的信任却并未出现明显下降。很多消费者多是抱着侥幸的心理,总以为单个力量,无法阻遏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从国际经验来看,保障食品安全,从来就不仅是政府和企业的责任,也是消费者自身不断发挥主观能动性、自我保护的必须过程。
根据目前的现状,提高消费者觉悟、展开消费者教育就显得迫在眉睫。国际经验值得借鉴——上世纪70年代初,为了专门进行消费者教育,日本政府就设立了“国民生活中心”,向政府和消费者提供与国民生活有关的信息和调查结论。而且从中小学里开始,就开设了大量的与食品安全相关的课程,以从小培养民众的消费者权益意识。
在美国更是如此,食品安全教育更是学校教育必不可少的内容。美国从1994年起,将每年9月定为“国家食品安全教育月”,其间,政府和民间团体会开展各种培训,宣传相关知识。而中国台湾地区,也早在1981年成立了旨在推广消费者教育、增进消费者地位为宗旨的“消费者保护基金会”,得到民间和政府层面的多重认可,亦分担了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责任。
除此以外,不仅仅是消费者的自我教育水平需要继续提升,非政府性质的消费者组织更是必须在捍卫食品安全过程中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目前,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官方组织和协会发展严重滞后,纯粹的食品安全维权组织为零,同时为维护食品安全而设立的民间组织亦是完全不存在。这也是普通市民往往无力举证,或者懒得“惹麻烦事”的关键原因。没有相关组织为依托,普通市民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效果只能大打折扣。
过去三年,我们一直提倡建立强大的内需市场,但这个市场不仅需要强大的企业,也需要强大的消费者群体———他们既要荷包充盈,也应脑力充沛。让劣质企业无处遁形,避免劣质企业驱逐有良知的企业,关键在于中国消费者是软弱还是变得强大。
在已经到来的2012年,可以预见的是食品安全事件仍然会高频率发生,对于每个消费者而言,从我做起,拒绝问题食品,以实际行动打垮不良企业,不失为维护权益的尚佳选择。或许,2012式的自然灾难不会降临,但是食品危机若变得更为严重,这样的灾难,也是民众的难以承受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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