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页联系我们 fenge2
logo
虚位以待
 当前位置 您当前所在位置:食安中国 > 技术前沿 > 添加剂类 >

33种食品添加剂“下岗”

时间:2011-12-08 09:23来源:淮安新闻网 浏览次数:
【 慧聪食品工业网 】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禁止对羟基 苯甲酸 丙酯等33种产品作为 食品添加剂 生产、 销售 和使用。已购买这33种产品的食品生产企业也一律不得再使用。国家为什么一次性取消33种食品添加剂?其意义何在?淮安有没有生产这些食品添加剂的企业?
电子杂志           慧聪食品工业网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禁止对羟基苯甲酸丙酯等33种产品作为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已购买这33种产品的食品生产企业也一律不得再使用。国家为什么一次性取消33种食品添加剂?其意义何在?淮安有没有生产这些食品添加剂的企业?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淮安质监局食品处处长慷慨告诉记者,国家取消这33种食品添加剂是正常的淘汰过程。国家卫生部会根据国际上对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评估,不断淘汰一些安全性不高、没有生产必要性的食品添加剂,例如食品工业发展,原料包装等方面不断改进,使得一些添加剂不再需要使用,所以,这些添加剂自然也就被“开除”了。食品添加剂的发展本来就是不断创新不断被淘汰的过程,当有更好的添加剂出现时,也就是安全性更高,对人的健康更无害,老的添加剂自然就会被取代。

    据了解,淮安没有生产这33种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企业,对于全市相关的食品生产企业,质监部门已经告知在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这33种食品添加剂。与此同时,质监部门不再受理这33种产品的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已批准的生产许可证书,由监管部门撤回并注销,并于12月20日前完成。

    近期,该部门将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加强相关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的生产行为。

    ◎延伸阅读:

    被禁33种食品添加剂

    对羟基苯甲酸丙酯、对羟基苯甲酸丙酯钠盐、噻苯咪唑、次氯酸钠、二氧化氯、过氧化氢、过氧乙酸、氯化磷酸三钠、十二烷基苯磺酸钠、十二烷基磺酸钠、1-丙醇、4-氯苯氧乙酸钠、6-苄基腺嘌呤、单乙醇胺、二氯异腈氰尿酸钠、凡士林、硅酸钙铝、琥珀酸酐、己二酸、己二酸酐、甲醛、焦磷酸四钾、尿素、三乙醇胺、十二烷基二甲基溴化胺(新洁尔灭)、铁粉、五碳双缩醛、亚硫酸铵、氧化铁、银、油酸、脂肪醇酰胺、脂肪醚硫酸钠。

(责任编辑:admin)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仅供参考,并不对相关资料的准确性,充足性或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也不对相关资料的任何错误或遗漏负任何法律责任。
 相关文章
------分隔线----------------------------
fenge6
社区
kuang
 新浪微博
fenge6
 新闻24小时点击排行
fenge6
 《食品安全导刊》专区
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2014年5月刊
杂志订阅
在线投稿
杂志刊例
2013-03
2013-1~2
2012-12
更多>>
fenge6
关于网站 | 申请链接 | 广告服务 | 媒体合作 | 意见建议 | 联系我们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