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此次评选旨在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可追溯率达到100%,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到100%。通过在餐饮食品行业建设一批示范单位,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推广一批先进经验,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着力构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和监管体系。
据了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试点工作中将全方位开展创建工作,做到4个明确:明确申报路径,由符合创建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自愿向各区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市管餐饮服务单位向市食品药品监督所)提出申请;明确考核验收程序和标准,各区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和市食品药品监督所初审通过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组依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验收;明确挂牌程序,对检查验收合格的餐饮服务单位,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征求广大消费者的意见,对符合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授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牌匾;明确动态管理原则,餐饮服务单位在经营中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和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行为的,将取消其示范店评比资格,已授予示范店的予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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