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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次当选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亚洲区域执委

时间:2011-08-12 09:15来源: 浏览次数:
在今年7月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的第34届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会议上,我国当选下届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亚洲区域执委。这是我国首次当选该职。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区域执委分别来自亚洲、非洲、欧洲、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区、近东、北美洲、西南太平洋共7个地区,区域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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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今年7月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的第34届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会议上,我国当选下届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亚洲区域执委。这是我国首次当选该职。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区域执委分别来自亚洲、非洲、欧洲、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区、近东、北美洲、西南太平洋共7个地区,区域执委每届任期2年,可连选连任2届。区域执委的主要任务是代表所在区域参加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执委会议,对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草案和新标准立项审查、战略规划执行、秘书处能力评价、财务预算及特殊事项等提出意见和表决。执委会由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和七个区域的执委及协调员组成,是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休会期间的执行机构。

    此次我国当选亚洲区域执委,对代表亚洲区域深入参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决策层会议、促进我国与亚洲各国食品安全标准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影响具有积极作用,对促进我国广泛参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各项活动、充分借鉴国际食品安全标准具有重大意义。卫生部将认真做好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亚洲区域执委各项工作,会同各相关部门全面提高我国参与国际食品法典事务的能力,并以此为契机提高国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水平。

    我国早在1984年就加入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我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逐渐加强了参加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活动的力度,开始牵头起草法典标准。2006年,我国获得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全体大会的一致同意,一举承担了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2个法典委员会的主持国,开创了发展中国家主持横向委员会的先河。此外,我国参与其他法典委员会的积极性和力度也显著加强。鉴于近年来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中的贡献和影响日益增强,我国当选为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亚洲区执委可谓水到渠成。我国通过承担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更多工作,可以提高参与制定国际食品标准的能力,也有利于代表发展中国家发挥在制定国际食品标准中的作用。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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