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办监督函〔2011〕59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照卫生部等7部门《关于开展食品包装材料清理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108号)的要求,经审核,拟批准第二批118种食品包装材料用添加剂。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1年7月25日前按下列方式反馈意见。
传 真:010-67711813
电子信箱:fcma2010@gmail.com
附件:拟批准的118种食品包装材料用添加剂.doc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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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拟批准食品包装材料用添加剂意见的函
时间:2011-08-03 19:04来源: 浏览次数:
卫办监督函〔2011〕59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照卫生部等7部门《关于开展食品包装材料清理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108号)的要求,经审核,拟批准第二批118种食品包装材料用添加剂。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1年7月25日前按下
卫办监督函〔2011〕59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照卫生部等7部门《关于开展食品包装材料清理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108号)的要求,经审核,拟批准第二批118种食品包装材料用添加剂。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1年7月25日前按下列方式反馈意见。 传 真:010-67711813 电子信箱:fcma2010@gmail.com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仅供参考,并不对相关资料的准确性,充足性或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也不对相关资料的任何错误或遗漏负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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