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1年北京市保健食品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京药监保化〔2011〕10号)的要求,第一阶段(上半年)的生产企业抽检和市场监督抽检已经结束,共完成了350批次。现将第二阶段(下半年)的保健食品抽检计划发布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采样任务
此次抽检的对象为非本市生产的标称具有缓解体力疲劳(抗疲劳)、减肥、辅助降血脂(调节血脂)、辅助降血糖(调节血糖)、辅助降血压(调节血压)、改善睡眠6个功能的保健食品(包括进口产品)。
具体任务分配见附件。
二、检测任务
此次抽检的保健食品由北京市药品检验所检测,检测项目为是否添加违禁药物。
三、其他要求
采样单位要应用数字稽查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采样,并避免重复。抽检完成有困难的分局,应及时告知保化处,以便统一协调。
采样经费不足的,由分局提前垫付,待本次抽检结束后,由市局统一拨付。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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