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卫生部网站消息,卫生部日前发布关于取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硒指标的公告。
公告称,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决定取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中硒指标。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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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取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硒指标
时间:2011-06-16 11:16来源:卫生部网站 浏览次数: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卫生部日前发布关于取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硒指标的公告。 公告称,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决定取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中硒指标。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卫生部日前发布关于取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硒指标的公告。 公告称,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决定取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中硒指标。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admin)免责声明: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仅供参考,并不对相关资料的准确性,充足性或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也不对相关资料的任何错误或遗漏负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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