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页联系我们 fenge2
logo
虚位以待
 当前位置 您当前所在位置:食安中国 > 技术前沿 > 加工与包装 >

6月1日起 新食品容器须评审

时间:2012-10-30 16:59来源:YNET.com 北青网 浏览次数:
《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发布 本报讯 6月1日起,新的食品包装材料、容器等须通过卫生部评审后才能使用。卫生部昨天发布的《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明确了上述内容。 规定所称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是指用于食品包装材料
电子杂志          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发布———

  本报讯 6月1日起,新的食品包装材料、容器等须通过卫生部评审后才能使用。卫生部昨天发布的《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明确了上述内容。

  

  “规定”所称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是指用于食品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新材料、新原料或新添加剂

  

  卫生部表示,将根据食品相关产品安全性评估结果,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的有关规定,制订公布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后,原公告自动废止。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对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性可能产生质疑。此外,也可能有证据表明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性可能存在问题。

  

  卫生部表示,这时应当及时组织专家对已批准的食品相关产品进行重新评估。经重新评估,认为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卫生部可以公告撤销已批准的食品相关产品品种或者修订其使用范围和用量。

(责任编辑:admin)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仅供参考,并不对相关资料的准确性,充足性或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也不对相关资料的任何错误或遗漏负任何法律责任。
 相关文章
------分隔线----------------------------
fenge6
社区
kuang
 新浪微博
fenge6
 新闻24小时点击排行
fenge6
 《食品安全导刊》专区
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2014年5月刊
杂志订阅
在线投稿
杂志刊例
2013-03
2013-1~2
2012-12
更多>>
fenge6
关于网站 | 申请链接 | 广告服务 | 媒体合作 | 意见建议 | 联系我们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