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公告
2011年第2号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百草枯等54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6130-2010),自2011年4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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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中百草枯等54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6130-2010)
时间:2011-02-14 10:48来源: 浏览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公告 2011年第2号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百草枯等54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6130-2010),自2011年4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公告 2011年第2号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百草枯等54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6130-2010),自2011年4月1日起实施。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仅供参考,并不对相关资料的准确性,充足性或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也不对相关资料的任何错误或遗漏负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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