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页┊ 联系我们 |
|
|
您当前所在位置:食安中国 > 新闻中心 > 法规标准 > |
婴儿食品须标注营养成分
时间:2010-10-27 17:06来源: 浏览次数: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公布了修改后的《 食品 标识管理规定》。新规要求,专供婴幼儿和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必须标注主要营养成分及含量。此外,酒精含量10%以上的 白酒 继续免标保质期,陈酿只要符合质量要求即为合格品。 按照新规定 ,食品除须清晰地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保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仅供参考,并不对相关资料的准确性,充足性或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也不对相关资料的任何错误或遗漏负任何法律责任。
相关文章
------分隔线----------------------------
|
|
关于网站 | 申请链接 | 广告服务 | 媒体合作 | 意见建议 | 联系我们 |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