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页联系我们 fenge2
logo
虚位以待
 当前位置 您当前所在位置:食安中国 > 新闻中心 > 法规标准 >

《食用香精标签通用要求》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时间:2012-10-30 17:28来源:慧聪网 浏览次数:
为填补我国食用香精标签标示法律规范的空白,规范食用香精企业的产品标签标示,上海市食监所作为主要单位起草制定的行业标准《食用香精标签通用要求》已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审定发布,该标准将于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 新出台的标准明确规定了食用香精产品(含在国内销
电子杂志          为填补我国食用香精标签标示法律规范的空白,规范食用香精企业的产品标签标示,上海市食监所作为主要单位起草制定的行业标准《食用香精标签通用要求》已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审定发布,该标准将于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

    新出台的标准明确规定了食用香精产品(含在国内销售的进口产品)的标签上必须标注的内容包括产品名称、配料清单、产品型号、“食品添加剂”字样、净含量、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日期标示和贮藏说明、产品标准号、许可证号、“不可直接食用”字样的警示语等强制性标示项目。长期以来,我国缺少专门的法规或标准对食用香精类产品的标签标示做出明确规定,致使该行业中长期存在着“空白标签”、胡乱标示等混乱现象。而执法部门经常会引用食品标签要求来管理食用香精这类特殊产品的标签,使得被执法者“喊冤”现象频频发生。现在,这部符合法律与行业实际情况的新标准的出台将在全国范围内结束食用香精产品标签标识混乱、执法监管无法律法规依据的现象,为食用香精生产企业、国内销售的食用香精进口产品的规范标识、行业的健康发展给予法律保障,也为执法部门的合法合理监督管理提供法律依据。

(责任编辑:admin)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仅供参考,并不对相关资料的准确性,充足性或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也不对相关资料的任何错误或遗漏负任何法律责任。
 相关文章
------分隔线----------------------------
fenge6
社区
kuang
 新浪微博
fenge6
 新闻24小时点击排行
fenge6
 《食品安全导刊》专区
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2014年6月刊
杂志订阅
在线投稿
杂志刊例
2013-03
2013-1~2
2012-12
更多>>
fenge6
关于网站 | 申请链接 | 广告服务 | 媒体合作 | 意见建议 | 联系我们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