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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雅克食品包装“表里不一” 消费者获赔200元

时间:2010-07-27 09:39来源: 浏览次数:
所购食品的外包装和内包装生产日期不符,内包装食品早已过期,消费者通过维权,最终获得200元赔偿。 日前,消费者康女士来到青山区工商分局万青工商所投诉。康女士说,她在某超市购买一包福建雅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虹猫蓝兔鸿运大礼包。大礼包外包装上喷码打印的日期
电子杂志       所购食品的外包装和内包装生产日期不符,内包装食品早已过期,消费者通过维权,最终获得200元赔偿。

    日前,消费者康女士来到青山区工商分局万青工商所投诉。康女士说,她在某超市购买一包福建雅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虹猫蓝兔鸿运大礼包”。大礼包外包装上喷码打印的日期是2009年12月15日,打开包装后却发现,其中两包食品生产日期分别是2008年10月25日和2008年11月3日,保质期为9个月和1年。目前这两包食品均已过期。

    食品内外包装生产日期“表里不一”,这让康女士非常气愤,对超市提出赔偿要求。

    万青工商所接到投诉后,仔细查看了康女士所购食品的内外包装日期,证明康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经协商,超市经营者将购货款全额退给康女士,并赔偿她200元。同时,万青工商所工作人员对超市经营者进行了批评教育。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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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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