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国家标准修改单的管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国家标准修改单管理规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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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家标准修改单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0]39号)
时间:2010-07-07 11:51来源: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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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集团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标准出版社、中国标准化协会,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为加强国家标准修改单的管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国家标准修改单管理规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二○一○年六月八日 (责任编辑:admin)免责声明: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仅供参考,并不对相关资料的准确性,充足性或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也不对相关资料的任何错误或遗漏负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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