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安市场上出现不少“竹炭食品”,据称这种食品有排毒养颜的功效,受到了不少消费者的追捧。不过,有关专家认为,这种排毒的说法噱头的成分更多,提醒消费者,选用食品,要看其本质,不要被华丽的表象迷惑。对“竹炭食品”还是慎食为好。
商家宣称 竹炭食品排毒养颜
在西安市雁塔路有一位市民告诉记者,她曾在凤城一路见过竹炭面包,黑乎乎的,吃不下去。但说是有排毒养颜作用,所以就买了一块。
西安市民舒女士告诉记者,她曾买过竹炭面包,感觉挺难吃的,也没什么效果,后来听说那只是商家炒作的噱头,以后就再不买了。
昨天下午,记者在西安市建东街一蛋糕店发现,该店的养生竹炭面包,110克,售价5元。在其配料表中有“竹炭粉”。据该店营业员介绍,这种面包卖得还不错,该面包有排毒养颜作用,有一些客人还专门预订。
专家 噱头大于实效
对于不少商家宣传的竹炭食品能帮助人体吸附体内的毒素,起到排毒养颜的作用,有关专家表示,人体通过发汗、大便等自身机制,便能排出体内毒素。对于竹炭食品是否具有所宣传的种种保健功效,目前尚无任何明确的研究证明。
还有专家表示,成熟的竹制品通过高温烘烤以后很难被人体吸收和消化,消费者食用这类竹炭食品后排出的黑色粪便,实际上是人体排出的没有消化的竹炭。另外,竹炭粉颗粒微小,能大量吸水,人在食用之后有可能影响消化系统的正常运行,吃多了甚至会引起便秘。因为颗粒比较细,吸附性极强,长期食用的话有可能导致尘肺病。
监管部门 食品不允许添加竹炭
记者查阅卫生部官方网站看到,2008年11月4日卫生部回复国家质检总局的信函中称:竹炭粉未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植物炭黑可作为着色剂用于糖果、大米制品、小麦粉制品、糕点、饼干等的生产加工;植物活性炭可作为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使用,但应在制成最终产品前除去。
昨日,记者采访省卫生厅食品安全局,该局工作人员表示,竹炭粉未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凡未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和卫生部公告批准的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其他物质,不得作为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
该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违反规定随便添加的竹炭食品,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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