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页联系我们 fenge2
logo
虚位以待
 当前位置 您当前所在位置:食安中国 > 技术前沿 > 添加剂类 >

乱添加“瘦肉精” 可追究刑事责任

时间:2010-06-12 11:08来源:中国猪业网 浏览次数:
如果乱给猪肉添加瘦肉精,除了面临最高5万元的罚款以外,可能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11日记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清剿瘦肉精,保障百姓吃肉安全。 相关链接: 瘦肉精的化学名称是盐酸克伦特罗,是
电子杂志          如果乱给猪肉添加“瘦肉精”,除了面临最高5万元的罚款以外,可能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11日记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清剿”“瘦肉精”,保障百姓吃肉安全。

    相关链接:

    “瘦肉精”的化学名称是“盐酸克伦特罗”,是一种平喘药,可治疗人类的哮喘。该药物既不是兽药,也不是饲料添加剂,而是肾上腺类神经兴奋剂,可用作兴奋剂。

    养猪用这种药物,可以让猪多长精肉(瘦肉)、少长脂肪,可加在猪饲料里供猪长期食用。猪在吃了瘦肉精之后,瘦肉精主要积蓄在猪肝、猪肺、肾脏等处。

(责任编辑:admin)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仅供参考,并不对相关资料的准确性,充足性或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也不对相关资料的任何错误或遗漏负任何法律责任。
 相关文章
------分隔线----------------------------
fenge6
社区
kuang
 新浪微博
fenge6
 新闻24小时点击排行
fenge6
 《食品安全导刊》专区
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2014年5月刊
杂志订阅
在线投稿
杂志刊例
2013-03
2013-1~2
2012-12
更多>>
fenge6
关于网站 | 申请链接 | 广告服务 | 媒体合作 | 意见建议 | 联系我们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