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监管,提高肉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山东省商务厅与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近日签订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对各市屠宰管理工作的目标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并在年终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一是确保完成重点考核各项指标。各市生猪定点屠宰率城区达到100%,乡镇达到95%以上;肉品检验人员、屠宰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定点屠宰厂(场)出厂肉品检疫、检验合格率达到100%;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二是监督和督促定点屠宰企业依法经营。辖区内所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要建立严格的进厂验收、台帐管理等相关制度,并逐步建立完善内部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
三是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强化市场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案件,净化生猪屠宰市场。
四是严格生猪定点厂(场)规划设置。认真实施落实《全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年)》和《全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完善地方设置规划,严把标准条件,按时完成定点屠宰企业审核换证工作。
五是全面完成“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任务。按照省、市主管部门及企业职责分工,突出抓好省级监管技术系统、质量追溯体系和企业冷链项目建设,确保全面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六是加强外来肉品备案管理。强化日常质量监控,严格落实申请、备案、实地审验等管理制度,建立质量追溯、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确保市场肉品安全。
七是推进牛羊等畜禽屠宰管理。已经出台畜禽屠宰管理地方法规的市要进一步抓好落实,完善定点屠宰制度,依法监督管理,提高畜禽肉品质量安全水平。其他市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畜禽屠宰活动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加以处理。
八是加强举报投诉受理和应急处置。建立屠宰举报投诉制度,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受理并作出处理。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依法科学处置肉品质量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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