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全县食品添加剂使用企业签订《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承诺书》,报该局存档。要求各使用企业制定完善的食品添加剂购进和使用台帐制度,要确保其符合GB2760规定要求,要按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建立使用台帐,做到批批记录。
二是规范食品添加剂标识标注行为。该局将食品生产企业是否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购进和使用台帐及落实情况,作为食品生产企业年度审查、日常检查内容。对存在问题的企业限期进行整改。
三是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将食品中全部添加物质的种类、用途、用量等情况报该局备案,并对备案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企业备案的基本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办理备案手续。该局严格按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物质使用备案管理办法》审查备案材料。按GB2760标准清理审核,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及时通知企业重新办理备案手续。截止目前,共对全县30家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20种食品中使用的53种添加物质备了案。
四是加大对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对于不建立不执行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购进和使用台帐制度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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