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企业有18个月过渡期
据了解,国家质检总局在关于企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的公告中指出,企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由产品生产企业自行加印(贴)。企业使用企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时,可根据需要按式样比例放大或者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从6月1日起,之前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的企业从6月1日起18个月内可以继续使用原已印制的带有旧版生产许可证标志的包装物。据统计,万州区有64家企业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届时,这些企业的包装将全部换装。
“考虑到一些企业印制的包装比较多,到今年6月1日还没有消化完,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国家质检总局给出了一个过渡期,从6月1日起的18个月内可以继续使用旧版包装,也就是从2012月1月1日起,企业生产的产品包装上必须标注‘生产许可’,一旦按‘质量安全’进行标注,将被质监部门查处。”区质监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而新获得食品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必须使用新的标识。
万州191家企业将换新装
另据了解,万州获证的食品生产企业有127家,64家企业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也就是说,全区191家食品和工业企业的包装将换新装。万州区质监局食品安全科负责人介绍,按照要求,食品包装上仍要贴QS标志,但表达意思不同了: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以“企业食品生产许可”的拼音“Qiyeshipin Shengchanxuke”的缩写“QS”表示,并标注“生产许可”中文字样。而现有的QS标志是“质量安全(quality safety)”的英文缩写。
质监部门提醒企业,抓紧时间积极做好产品QS标志标注工作。消费者在购买酒、眼镜、化妆品等这些产品时,要注意产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上是否标注了“QS”标志和编号,并且主动购买具有QS标志的产品。同时质监部门提醒市民,新版本的QS标识从6月1日起启用后,市场上可能出现两种不同版本的QS标识,市民不必担心,这两种版本的标识都可以使用。 三峡都市报记者 凌芸
背景资料:
2004年1月1日起,我国首先在大米、食用植物油、小麦粉、酱油和醋五类食品行业中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以确保我国国民的食用安全。带有QS标志的产品说明此产品经过强制性的检验合格,准许进入市场销售。这就是依托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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