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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关于修改<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决定》

时间:2010-04-12 12:11来源:质检总局 浏览次数:
第124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 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 的决定》已经2009年12月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通过。 局 长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 《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决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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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09年12月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通过。

局  长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
《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决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决定:

    一、删除《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项中的“出口创汇率、”和第十二条中的“和出口创汇水平”。

    二、对《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其他内容做进一步修改。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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