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过敏原(Food Allergen)问题属于食品安全性的范畴,过敏性疾病影响全世界近四分之一的人口,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21世纪重点防治的三大疾病之一。其中对食物的不良反应备受人们关注,大约30%的成年人在一生中至少有1次以上对食物不良反应的经历,20%~65%的过敏性肠
食品过敏原(Food Allergen)问题属于食品安全性的范畴,过敏性疾病影响全世界近四分之一的人口,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21世纪重点防治的三大疾病之一。其中对食物的不良反应备受人们关注,大约30%的成年人在一生中至少有1次以上对食物不良反应的经历,20%~65%的过敏性肠道综合征和消化不良患者的病因与食物过敏有关。目前惟一有效的治疗方法是避免食用过敏的食物。由于科技进步、管理水平和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对食品过敏原问题的理解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各不相同,公众对它的认同意识也有较大的差异。我国对食品过敏原的研究和关注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有着较大的差别,不仅表现在国内关于这类的研究和报道较少,消费者对由此引发的过敏反应更是知之甚少。食品伙伴网网友康桥夕阳认为,卫生部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把食物过敏原作为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内容之一,提出规范性要求,是我国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极大进步。
大多数人都经历过不良的食品反应,但只有少数人(大约8%的婴儿和2%的成人)产生过强烈的因食品蛋白质引起的过敏反应。食品过敏原的安全性问题要求食品的生产者、管理者以及消费者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共同把可能存在的任何风险降至最低限。
征求意见中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增加食物过敏原标示要求。要求以下食品及其制品可能导致过敏反应,如果用作配料,宜在配料表中使用易辨识的名称,或在配料表邻近位置加以提示。
含有麸质蛋白的谷物及其制品:如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耳特小麦或它们的杂交品系
甲壳纲类动物及其制品:如虾、龙虾、蟹等
鱼类及鱼类制品
蛋类及蛋类制品
花生及花生制品
大豆及大豆制品
乳及乳制品(包括乳糖)
坚果及坚果果仁类制品
同时还要求,如加工过程中可能带入上述食品或其制品,宜在配料表临近位置加以提示。
在国标中明确要求标注食品过敏原政策的出台,不仅是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接轨,也将进一步推动了我国食品产业产品信息向公开化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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